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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及广元经开区商务、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公安、税务,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现将《广元市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商务局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元市财政局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元市公安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
广元市邮政管理局
2026年3月19日
广元市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四川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商市建〔2026〕2号)要求,做好全市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结合广元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时间
补贴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含当日,下同)至2026年12月31日止。2026年1月1日起至本方案出台期间已购买补贴产品的消费者,按照本方案享受补贴。
二、补贴对象
个人消费者,包括在广元市内的外籍人士和港澳台侨居民。收货地址须在四川省内,不得二次转运到省外。2025年已享受上述产品补贴的个?消费者,2026年购买同类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最高可补贴1件。
三、补贴品类和标准
(一)家电类
1.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等6类家电产品享受补贴,其中,洗衣机包含洗烘套装?体机;冰箱包括具有制冷功能的冰柜;热水器含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空气能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燃气壁挂炉;台式电脑含品牌主机或显示器,不含组装机。
2.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家电产品补贴标准为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其余能效或水效标准(1级以下)及无能效家电产品不享受补贴。
(二)数码和智能产品类
1.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4类数码和智能产品享受补贴,其中,平板包括学习机,智能手表手环包括?童手表。
2.所有数码和智能产品补贴标准为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含),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对于零售价超过6000元,但经营主体优惠后达到补贴标准的产品,可给予补贴,经营主体不得另外要求消费者拆分支付费用或强行绑定购买其他产品服务,否则视为套取补贴。
(三)参与补贴的商品均须有商品条形码和S/N码。家电能效或水效标准参考中国能效标识网、中国水效标识网发布的产品能效、水效信息。
四、开票要求
补贴产品须于2026年1月1日起购买并开具发票,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每件产品单独开票,产品开票金额包含政府补贴金额,不包括各类经营主体优惠、辅材和安装费、优惠券金额和价保赔付金额等,旧机抵扣金额可开具发票但不纳入补贴范围。发票开给个人消费者,票面要明确标注消费者姓名(与补贴资格领取人保持一致)、商品名称、型号规格、销售价格、补贴金额、能效或水效等级(1级能效)、S/N码等,数码产品不备注能效等级。各地不得要求备注个人手机号和身份证号,切实保障消费者隐私安全。
五、补贴方式及服务机构
(一)补贴方式。全市统一采用“补贴立减”模式,“云闪付”为领券服务平台。消费者在参与政策的经营主体购买补贴范围内产品时,按补贴标准直接抵扣补贴金额,补贴资金由经营主体先行垫付。
(二)服务机构。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银联)为“补贴立减”服务机构,“云闪付”为服务平台。四川银联在四川省商务厅备案的合作收单和支付机构为政策活动配置设备和提供服务。四川银联要支持各类具有支付牌照的主体参与,不得统一指定支付渠道。
(三)服务要求。四川银联、收单机构负责资格领取、核销数据归集汇总,并与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及时向省平台上传补贴产品数据,不得无故停止、延期报送、采用离线数据包报送或间歇性大量补传数据。
六、补贴流程
(一)资格领取。消费者下载“云闪付”APP,完成实名注册,通过首页“以旧换新”进入“四川省消费品以旧换新”页面,选择“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或“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进入地区合集页面,选择“广元市”,按需领取对应产品资格券即可;线上资格券统一到地区合集“成都市”页面领取。资格券领取时间为每日9:00-23:00,资格券当日有效,领完即止。若未使用,次日可重新领取。
(二)选购商品。补贴资格券领取成功后,消费者到参与政策的线下销售门店或线上平台选购纳入补贴范围内的商品。购买电脑、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需先售前校验,将代售商品S/N码上传核实,核验通过后方可销售。
(三)提交支付。消费者在付款时,使用与经营主体合作的“补贴立减”支付渠道进行付款,系统自动核销补贴资金额度。
(四)核验与激活。所有补贴商品需采集上传S/N码信息。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现场开机,拍摄并上传外包装和商品同框照片一张,清晰可见S/N码及激活设备展示的IMEI码(没有IMEI码的展示S/N码即可)。电脑、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热水器拍摄机身或外包装带S/N码和能效水效等级照片各一张回传(图片格式均为JPG格式),其中,笔记本电脑需开机点亮屏幕。具体核销数据指标以省平台数据接口为准。
七、送货及退换货管理
(一)送货要求。经营主体要及时送货、安装和开具发票。收货人须与补贴资格申领人、付款人保持一致。参与补贴的产品应于2027年1月15日前提货,否则补贴取消,涉及补贴资金由经营主体和消费者协商解决。
(二)退换货管理。经营主体要建立退换货台账,未上传核销数据的退货,可不再上传数据;已经回传核销数据的退换货,一周内须回传退换货信息;已经审核通过的数据,要及时告知所在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含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予以驳回或撤销,并及时回传退换货信息。退货在财政资金兑付之前,消费者支付金额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退货在财政资金兑付期内,则做好核销数据的退回,收回或抵扣补贴资金;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清算以后,则由经营主体于退货发生的10日内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国库,否则视为套取政府补贴。
(三)加强领取资格管理。发生全额退货交易后(含线上平台发起的撤销交易),允许在规定时间内再次领取补贴资格;活动截止时仍未消费的补贴资格在活动结束之日失效,不再开展核销。
八、参与经营主体
(一)参与经营主体要求
1.在广元市内开展销售活动的市场经营主体,包含线上和线下、不限规模,经营实力较强。鼓励线下实体零售,农村地区线上和线下经营主体参与,切实提高农村地区消费便利性。
2.经营家电或数码类电子产品,具备售后保障能力,提供配送、安装、维保、回收等服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经营管理经验和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能提供对公银行账户用于商务部门兑付、清算补贴资金。
3.自愿参与并接受主管部门委派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配合提供佐证材料。
4.2024年和2025年清退的违规经营主体及近2年内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经营主体,不得参与2026年补贴政策。
5.诚信经营,明码标价。承诺最终销售价格不高于备案价格,并在经营场所等显著位置逐项标明每款产品初始实际销售价格、商家优惠让利金额、可享受补贴资金数额和最终销售价格。
6.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同时,强化员工业务技能培训,将符合政策要求的补贴订单核销数据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回传省平台,供主管部门审核和抽查,作为资金兑付的主要依据。
7.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准确提供企业库、商品库、备案价格库、产品数据信息库等信息。能效或水效等级变更的,要及时报备调整商品库。销售企业不得申请调整备案价格。
8.严格遵守国、省、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相关政策要求。
(二)遴选流程
按照参与要求,经营主体自愿申报,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并向市商务局推荐,市商务局复核公示并报省商务厅备案。其中,四川省商务厅官网《四川省商务厅关于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产品购新补贴预征选参与活动商家的公示》中涉及广元市的经营主体自动纳入广元市参与经营主体名单,不再进行遴选。
(三)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1.新增纳入。每季度集中增加一次经营主体。每季度首月10日前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将拟纳入经营主体名单以正式文件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复核并公示无异议后,统一组织四川银联录入系统,收单机构配置设备和提供服务。
2.清退机制。参与主体自愿退出政策实施的,应向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终止其参与资格,并报市商务局备案,同时清算补贴资金。对于先涨价再折扣、以次充好、以旧充新、虚标能效水效、拆分发票、虚开发票、虚假签收、二次转寄、跨省转递、冒用政府补贴名义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经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核实后,取消其参与资格,报市商务局备案;同时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九、审核及兑付
(一)数据审核。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对达到审核要求的数据全覆盖开展审核;市商务局对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结果选择不低于5%的数据开展随机抽查审核,主要审核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符合性,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兑付资金。
(二)资金兑付。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提高资金兑付效率,审核通过的数据原则上每20天集中开展一次兑付。在保障财政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经营主体已垫付的补贴资金,可按照不超过80%比例开展预拨付,剩余部分审核完成后及时拨付,切实减轻经营主体的垫资压力。为提升补贴资金兑付效率,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委托有代发政府资金经验、业务能力强的第三方代发补贴资金。
十、补贴资金管理
(一)资金下达。补贴资金实行总额控制、动态均衡。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需要地方按5%比例配套的资金,由省级财政全额承担。中央和省级下达的补贴资金只能用于本方案明确的品类,不得扩大补贴范围和提高标准。截至2026年12月31日未用完的中央和省级下达的资金额度将被收回。
(二)资金清算。政策结束后,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于2027年1月20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报送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对各县区上报的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汇总审核,提出各县区补贴资金清算建议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按程序调整清算资金。完成清算后,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分别将全市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和清算情况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十一、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级统筹,县区实施”原则,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邮政管理局统筹组织开展全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市商务局负责实施方案制定、抽查审核数据、资格券调控、政策宣传推广等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资金争取和下达,督促各县区加快资金拨付;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开展补贴商品及其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补贴商品及价格违法行为;市公安局负责政策实施中套骗补贴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市税务局负责政策实施中销售发票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虚开发票、发票造假等违法行为;市邮政管理局负责督促邮政快递企业配合做好相关快递信息查询,加强对外省收货、二次转运问题监管。
(二)加强推动落实。县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改、财政、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等部门可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属地具体实施方案,报市级相关部门备案;同时组织精干力量开展政策实施、培训动员和宣传推广,严格审核标准,加快审核进度和资金兑付,强化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全面推动政策落地生效。
(三)加强监督检查。市、县区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等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加强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质量、价格、销售发票等监管,要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和跟踪问效,引入第三方审计机构,围绕“人、货、钱、票”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问效,严肃查处价格欺诈、以次充好、虚标能效水效、虚开发票等各类套补骗补行为。以上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四)加强便利服务。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依托融媒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部门官网官微等平台,建立并畅通反映问题与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公布本县区咨询热线,做好补贴政策答疑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工作,全力营造良好的以旧换新氛围。同时,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定期报送工作进展和困难问题,适时开展政策成效评估。
十二、其余事项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市商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邮政管理局负责解释,若后续国、省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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