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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澄清订购《2011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与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认定追究实用指南》的声明

日期: 2011-05-25 来源: 广元市商务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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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近日,陆续有部分市州、县商务主管部门向我厅反映,有人以省商务厅办公室的名义发文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订购《2011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与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认定追究实用指南》(所留联系方式为010—85473308,李天宇)。为使各有关单位了解真实情况,我厅郑重声明如下:
  一、省商务厅办公室从未发文征订该书籍,此征订通知系不法分子所为。
  二、省商务厅一般不会以省厅或厅办公室名义发文要求各市州、县商务主管部门缴费征订书籍。各单位如收到以省厅、厅办公室名义发文缴费征订的或以厅领导、处室负责人个人名义的电话要求缴费征订的,请首先与厅办公室或本人联系核实,避免上当受骗。(值班电话白天028-83222372,夜间及节假日:028-83226300)
  三、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以省商务厅或厅各处室名义发文征订,均系假借、冒用等欺诈行为,并已涉嫌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和印章罪。省商务厅将视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二O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主办单位:广元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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