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商务局
举办会展备案办事指南
办理地点: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区三楼市商务局 8号窗口(广元市万缘新区玉潭路50号)
窗口电话:(0839) 5572115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预约办理、网上办理
网上办事大厅:
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gys.sczwfw.gov.cn/
办事指南完整版获取方式:
B区大厅各楼梯口侧触摸屏、各窗口多功能服务仪微信关注“广元市政务服务中心”公众号点击“微信办事”。
监督及政务热线电话:12345 (0839)5572233
取件方式:快递送达、现场取件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四川省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举办会展进行备案。
二、设定依据
1、权力来源(设立依据)
《四川省加强管理服务促进会展业发展的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52号)第十九条:(一)以四川省名义在国内举办会展或者省际间联合举办会展的,主办单位应当在会展招展前信息发布前15日内向省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二)举办须经审批的对外经济合作及其他国际会展,主办单位应当持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在会展信息发布前30日向省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三)举办除本条第(一)、(二)项规定外的其他会展,主办单位应当在会展信息发布前10内向举办地市(州)、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2、申请条件依据
《四川省加强管理服务促进会展业发展的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52号)。
3、申请材料依据
《四川省加强管理服务促进会展业发展的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52号。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举办会展、以四川省名义在省外举办会展或者省际间联合举办会展以及为会展提供配套服务。
1、申请书(原件1份,加盖企业公章);
2、《四川省会展备案登记表》(4份,可在四川省商务厅网站下载,加盖企业公章);
3、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法人资格的有效证件(复印件1份,加盖企业公章);
4、相关部门同意作为主办、承办、协办、支持单位合作的文件资料(原件1份,加盖企业公章);
5、展会场地使用证明和空间范围说明(复印件1份,加盖企业公章);
6、对外招展招商资料样稿(复印件1份,加盖企业公章);
7、展览会可行性分析报告或往届展会总结报告等(复印件1份,加盖企业公章);
8、展会应急预案(复印件1份,加盖企业公章);
9、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方案(复印件1份,加盖企业公章);
10、联合或委托举办协议、合同及境外机构的资质、业绩等有关资料(复印件1份,加盖企业公章);
11、《展会主办单位承诺书》(1份,可在四川省商务厅网站下载,加盖企业公章);
12、《会展活动实施方案》(1份,可在四川省商务厅网站下载,加盖企业公章);
13、变更需提交《四川省会展备案变更登记表》(4份,可在四川省商务厅网站下载,加盖企业公章)、变更依据。
五、数量限制
无限制
受理→审核→决定→制证→颁发和发证(均在 8号窗口)
承诺件:
法定时限: 7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3 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无
九、办理结果名称
《四川省会展备案登记表》或《四川省会展备案变更登记表》。
十、注意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