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商函〔2023〕44号
广元市商务局
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93号提案的
复 函
向梅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废旧物资回收管理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商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针对您提出的相关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相关意见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含个体工商户)500余家,主要以废品回收店为主,分布于社区、乡镇街道,平均每个乡镇有3-4家,回收网络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广元市煜峰金属回收公司、广元市恒丰废旧金属回收公司等约30家较大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主要分布在广元经开区等工业园区内。原广元再生资源总公司、广元金属回收公司2家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按新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要求,进行了重新选址建设并申报资质认证。
目前,广元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及从业人员主要从事回收、分选、分拣、剪切、打包等粗加工,主要消化的是广元自产的再生资源。回收产品主要有废钢、有色金属(含废铝产品)、塑料、废纸类、橡胶、纺织品、餐厨垃圾、电池及油液,回收利用量较少的有玻璃、建筑垃圾及废弃电子电器产品,主要再生资源回收率约为55%。其中,废钢、有色金属、废纸类回收率较高,达到80-85%左右。
二、所做主要工作
(一)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主体管理。严格按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依法开展市场主体登记工作。对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市场主体,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除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外,还需按要求到商务等部门办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通过经营主体报备、社会化采集、信息化报送等措施全面掌握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主、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信息,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主体日常监管。建立常态化检查工作机制,利用双随机抽查、部门联合检查、日常执法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废旧物资回收主体及参与人员的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执法部门采取提醒、约谈、告诫、限期整改等手段,督促经营主体按期整改完成。严厉打击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站)非法收集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等行为。近3年,涉及废旧物资回收(废铅酸蓄电池)环境违法行为立案1件。
(三)强化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推动电视、冰箱等废弃电子产品依法依规拆解,督促废旧物资加工利用处置企业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措施。
(四)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坚持“政府主导、企业带动、农户参与、市场运作”原则,引进了广元市供联致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建成市级废弃农膜处理中心1个;大力开展乡镇废弃农膜回收网点建设和改造,建成1659个回收网点;取得了“村收集、镇集中、县运输、市处理”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重大成果。2022年,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8%,废弃农膜污染得到根本治理。
(五)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普法宣传。利用“六·五环境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大时间节点以及日常检查,向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站)宣传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等涉危的废旧物资的处置方式,进一步规范废旧物资收集、贮存、处置和利用。做好《四川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安全生产工作指引(试行)》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管理,指导和推动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常态化监管责任,履行好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督导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监督管理,规范企业行为和行业经营秩序,确保再生资源循环利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继续支持和关心我市废旧物资回收管理方面的工作。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广元市商务局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