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细则》http://swj.cngy.gov.cn/new/show/20240829162841475.html
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各外卡收单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
根据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关于印发<提升外籍人士在川消费支付便利度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印发<提升外籍人士在川消费支付便利度若干措施财政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制定了《提升外籍人士在广消费支付便利度措施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元市商务局
广元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广元市分行
2024年7月15日
提升外籍人士在广消费支付便利度措施财政补贴实施细则
为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国际消费目的地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境外卡支付服务便利性,提升外籍来广人士支付体验,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政策标准
(一)拓展外卡受理商户。聚焦“食、住、行、游、购、娱、医”等领域,支持市内大型商圈、旅游景度假区、夜间文化消费集聚区、酒店、交通枢纽站点、医院等外籍人士在广消费场所拓展外卡受理商户,开通外卡POS机。对收单机构为商户新增或升级外卡POS机设备给予每台设备及运维费用(机具534元/台、机具维护86元/台标准)的50%资金补贴。
(二)降低外卡刷卡费用。优化外卡受理终端布放,确保外卡刷卡受理顺畅,按实际发生的内外卡刷卡手续费(不含收单收益)差额(不超过2%)审定后进行补贴,提升商户接受外卡刷卡意愿。
二、支持范围
(一)2024年2月6日(含)以后广元市内新增或升级外卡POS机设备。
(二)2024年2月6日(含)以后在广元市内发生的境外银行卡刷卡交易。外卡刷卡手续费补贴的银行卡种类包括VISA、MASTER、JCB、大莱、发现卡、美国运通卡等国际卡组织发行的外卡,不包括境外发行的银联卡。
三、审核依据
(一)拓展外卡受理商户。外卡收单机构提供商户 POS 机开通外卡受理功能的协议及已安装外卡 POS 机的证明材料,加盖外卡收单机构相关印章。
(二)降低外卡刷卡费用。外卡交易信息,包括汇总及明细信息,汇总信息应包含报送时间段内市内县(区)交易总金额、总笔数及应补贴金额,明细信息应包含但不限于对应交易商户名称、商户编号,该商户交易汇总笔数、汇总交易金额、应补贴金额、交易发生县(区)等。
四、政策执行
(一)资金承担比例。补贴资金按照省市35%:65%比例分担,市县区财政补贴部分按照市级财政和区财政40%:60%比例承担,扩权县全额自行承担。市级所需资金纳入商贸发展资金中统筹安排。
(二)审核程序。本政策由人民银行广元市分行具体实施,外卡收单机构于次年3月10日前向人民银行广元市分行提交申报材料,人民银行广元市分行会同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进行审核,将审核情况和申报材料报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会同商务厅、财政厅进行审定并对补贴金额进行审定,财政厅按有关流程拨付资金后,市商务局商市财政局按资金承担比例及相关流程拨付资金,县区财政负责资金兑现。申领降低外卡刷卡费用补贴的,后续如外卡刷卡手续费有调整,由四川省支付清算协会组织各外卡收单机构测算后,报商务厅、财政厅、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同意后按调整内外卡刷卡手续费差额标准执行。
本政策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广元市分行等部门负责解释,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