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文件、通知公告 >广元市商务领域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

广元市商务领域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

日期: 2024-03-13 来源: 市场秩序与法规科 分享:
【字体: 打印

解读:广元市商务领域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

http://swj.cngy.gov.cn/New/show/20240313092143882.html


广元市商务领域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商务系统提升行政执法质量重点任务清单》(川商法规〔2024〕2号)、《广元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广府办发〔2023〕34号),持续提升商务领域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总体部署,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着力提升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问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更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明显提升,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高,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和能力建设切实强化,行政执法保障水平显著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建设成果持续巩固,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大幅上升。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1.全面提升政治能力。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正确把握政治方向,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加强行政执法队伍政治素质培训教育,教育引导行政执法人员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职业道德教育,选树一批行政执法党员先锋队、党员示范岗,彰显商务执法力度与温度。

2.全面提升业务水平。落实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主要领导年终述法等制度,用好“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围绕对外贸易、商贸流通、对外投资等重点行业领域,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推动学法用法常态化、规范化。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化制度化培训机制,开展分类分级分层培训,在编在岗执法人员参训率达到100%,每名执法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新进执法人员当年不少于12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2024年6月前完成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全员轮训。

3.全面提升实战能力。围绕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紧扣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应急处置、文书制作等重点环节和信息系统、新型装备应用等技能,开展“大比武、大练兵”活动,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办案技能,夯实行政执法基本功。推行执法案卷评查全覆盖,查找薄弱环节,及时补齐短板,着力提高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行政执法、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

4.加强行政执法管理。督促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考取综合行政执法执法证,规范证件的申领、核发、使用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独立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严禁辅助人员直接参与行政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退出机制和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及年审制度。

(二)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5.常态化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行动。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认真查找行政执法领域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梳理本部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常态化开展集中整治和专项监督行动,纠正滥用行政执法权行为。

6.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四川省商务系统“一目录、五清单”,各级行政执法人员“照单执法”,杜绝“同案不同罚”“同事不同办”等现象。落实《四川省行政裁量权基准管理规定》和即将修订的全省商务系统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实现行政裁量标准制度化、行为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参照执行四川省行政执法流程标准、行政执法文书标准、行政执法案件编号标准、行政执法用语标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等地方标准。落实国家制定的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及技术规范指引。

7.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非现场执法和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分级标准,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动出口管制、商业特许经营、对外劳务合作、报废机动车和二手车等高频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综合运用多种方式督促引导受处罚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及时整改违法问题。建立健全商业特许经营、汽车销售等行业投诉举报办理工作制度,探索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在行政执法各环节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并作出有效防范和处置,依法降低行政执法对企业的负面影响。加强12345政务热线、市民营企业维权服务平台、市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中心交办涉企民营企业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三)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8.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协作。按照省商务厅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加快完善行政审批部门与行业管理部门、综合执法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机制。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探索建立联席会议、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等制度,推动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围绕出口管制、商业特许经营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领域,完善行政执法管辖、法律适用等争议协调机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对行政执法或执纪监督中发现的有关问题互相移送,及时依法依规处理。

(四)规范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9.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责指导清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流程图》《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文书格式范本》等各项制度,规范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的监督职责、监督内容和监督程序。认真落实《四川省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等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线索处置流程。积极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

10.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四川省《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与政府督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衔接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和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要加强对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和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统筹协调、日常监督和业务指导,建立完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专项监督调查处理机制。

(五)加强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保障

11.推进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数据互联互通。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的部署应用。推广“法治账图”模式,探索开展大数据赋能全省商务系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在2025年底前,全省商务执法和执法监督队伍实现通过使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小程序”推动全省行政执法质效“大提升”。积极运用四川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平台,有序推进商务行政执法移动应用程序(APP)掌上执法。落实数据归集共享机制,按照“按需归集、应归尽归”要求,推动数据汇聚共享,推进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平台与“互联网+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系统等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共用。

12.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执法职责和工作任务,合理配备行政执法力量,逐步调整优化行政执法队伍结构。加强本部门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加强法制审核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作机制。

13.强化权益保障。完善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工资待遇政策,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职业保障水平,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履职积极性。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尽职免责机制,细化追责、免予问责情形和容错纠错程序,保障行政执法人员合法权益,推动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提升执法权威。

14.强化经费保障。将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经费、行政执法装备配备费用纳入本级本部门财政预算予以合理保障,强化保障措施,切实满足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需要。

三、组织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区)商务部门(含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下同)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部署,及时研究解决行动推进过程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本方案在本部门本系统落实落地。

(二)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工作实效。市、县(区)商务部门要将贯彻落实本方案工作纳入年度依法治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内容,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分工、完成时限。建立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确保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的目标落地、落细、落实。

(三)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市、县(区)商务部门要将本方案作为本部门行政执法培训的重要内容和必修课,通过集中轮训、专题研讨等形式,使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熟知和深入理解工作部署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要深入挖掘本方案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人物事迹,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强宣传推广。有关宣传报道材料及时报送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将积极向省商务厅和市司法局推荐。

主办单位:广元市商务局
单位地址:广元市嘉陵南路65号 电话:0839-3262453
蜀ICP备20008106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42
川公网安备 510802020001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