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商务局
关于开展“蜀道英才培育计划”广元电商领军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市级有关部门:
按照市商务局、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蜀道英才培育计划”广元电商领军人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商发〔2023〕17号)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蜀道英才培育计划”广元电商领军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人才强国战略和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电商发展高地,通过评选思想道德品质好、专业领域造诣高、创新创业能力强的电商领军人才人才,示范带动各县区各部门(单位)支持培养一批优秀电商领军人才,为广元建成川陕甘结合部电子商务发展高地提供强力人才支撑。
二、申报名额
2023年,拟遴选支持10名广元电商领军人才。
三、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广元电商领军人才项目支持范围为在广元市域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经营和管理规范的电子商务应用企业、平台企业和服务企业中从事电子商务业务的管理类和技术类的精英人才。其中电子商务应用企业是指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是指运用互联网或移动通信为其他企业、单位或个人开展电子商务业务提供专业的公共与增值服务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是为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电子商务业务提供园区营运、网络营销等服务的专业服务商。
(二)申报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电商事业,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作风正派,形象良好,社会认可度高;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熟悉并严格遵守《电子商务法》等电子商务领域法律和规则,本人没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管理服务职责范围内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及投诉、质量事故及投诉;
4.具有电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积极参加行业培训及各类岗位培训,积极投入电商产业发展;
5.全职在广从事电子商务相关工作2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截至2023年6月30日),学历一般为大专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三)申报管理类领军人才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三项及以上:
1.直接管理从事电子商务服务、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
2.为所在电商企业的创始人或核心高管;
3.具有较强的创业创新能力,学术(专业)技术、经营管理水平在业界领先,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4.所在企业对推动我市电子商务发展具有引领示范作用,处于行业先进水平;
5.所在企业以宣传推荐广元风土人情、人文地理,销售“广元造、广元产”为主,并有一定就业带动或较大税收贡献;
6.个人或所在企业曾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
7.个人所在企业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或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
(四)申报技术类领军人才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三项及以上:
1.是所在企业的带货主播或负责美工(UI)设计、技术研发、运营推广、数据分析、策划营销、视频采编、新媒体运营等方面的业务主管或技术骨干;
2.有突出业绩和较强的专业创新能力,对推动行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
3.宣传推荐广元风土人情、人文地理成效显著,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4.年电商销售额达300万元以上;
5.个人或所在企业曾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
6.个人所在企业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或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
(五)按申请人所在电子商务应用企业、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分类,还需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所在企业为电子商务应用企业,需符合:
(1)申请人所在企业是在广元市域范围内工商登记注册,依法经营、管理规范的电子商务应用企业,运作规范稳定,具有良好的经营管理机制和专业的人才队伍和培养计划,拥有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保障体系,诚实守信,无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在行业具有良好声誉。
(2)申请人所在企业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自建电子商务平台上销售商品,连续经营2年以上,且年网络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
2.申请人所在企业为电子商务平台企业,需符合:
(1)申请人所在企业是在广元市域范围内依法注册经营、管理规范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平台运行规范稳定,功能完善,拥有自主开发团队、平台获得自主软件著作权,能够为平台上商户提供在线信息发布、交易、治谈、支付等服务,正式上线运行2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平台诚实守信、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近2年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信息网络重大安全事故。
(2)申请人所在企业连续2年运营的电子商务平台交易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
3.申请人所在企业为电子商务服务企业,需符合:
(1)申请人所在企业是在广元市域范围内依法注册经营、管理规范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服务业务满2年,具有良好的经营管理机制,运作规范稳定,经营情况良好。
(2)申请人所在企业为20家以上企业提供直播带货、网络商铺代理运营、营销推广服务、数据服务、信用服务、咨询服务、培训服务、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等,企业年服务收入100万元以上。
四、申报程序
(一)推荐申报。各县区各部门(单位)根据项目申报通知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归口原则,组织开展推荐申报工作。申报人选经用人单位或归口管理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并采取适当方式公示后报推荐单位至市商务局。县区及以下所属单位申报人选,由县区商务局负责推荐,报县区委人才办审核把关后报送市商务局;市属及以上企事业单位申报人选,由行业归口主管部门负责推荐并报送市商务局。用人单位、推荐单位党委(党组)应对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把关。
(二)初评。市商务局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开展初评,遴选提出建议人选名单,经市商务局党组会研究后报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
(三)终评。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对建议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会同有关部门组建专家组开展终评,产生拟入选名单。
(四)审批命名。拟入选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市委人才办印发正式名单,颁发“蜀道英才计划”证书,凭证落实入选者有关特殊支持政策。
五、填报要求
(一)“蜀道英才培育计划”广元电商领军人才项目采用纸质和电子文档申报方式进行,申报人按照要求认真完整填写纸质《申报书》,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出具推荐报告(附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于7月14日18:00前统一报送至市商务局电商科。
(二)申报人填写申报信息时,应实事求是,对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或违反职业道德、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党纪党规的,取消本人入选资格,不再保留相应工作生活特殊待遇,获得的资助资金依法予以追回。
(三)《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应分别装订,封面、封底统一用白色哑光纸胶装。
(四)《申报书》一式7份,附件材料一式1份。
(五)未在规定时限、未按规定要求报送资料的一律不纳入初评。
(六)已获得“蜀道英才工程”广元电商精英称号的人员不纳入此次申报。每名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人才项目,申报人选年龄、工作时长的计算,原则上截至2023年6月30日。
六、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开展推荐申报工作,真正把那些代表性强、业绩突出的“广元电商领军人才”推荐上来。要结合实际组织实施“广元电商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大力发现、努力培养本地区高技能人才,全面提升本土人才队伍核心竞争力。
(二)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蜀道英才培育计划”广元电商领军人才入选者进行日常动态管理,对入选者因故离开广元的,自离开之日起,不再保留相应工作生活特殊待遇。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 谭彬彬
联系电话:17783371042,3262683
电子邮箱:1752063810@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蜀道英才培育计划”申报书(广元电商领军人才项目)
2.“蜀道英才培育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
广元市商务局
2023年7月5日
附件: | |
附件2:“蜀道英才培育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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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蜀道英才培育计划”申报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