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利州东路一段753号 邮政编码:628017 电话:0839-3263076
蜀ICP备20008106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42
川公网安备 51080202000134号
广元市商务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3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商务局职能简介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贸易、外商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国内贸易、外贸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制订全市商务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要求承担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第三方物流发展,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研究提出引导市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编制相关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
4、承担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酒类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5、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6、促进外贸增长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导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和出口加工区的业务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7、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8、指导全市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
9、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等。
10、管理我市赴境外举办的各种商品交易和经贸推介活动,指导监督管理以广元市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11、贯彻落实国家、省电子商务发展方针政策,拟定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统筹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拟定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和市场拓展等方面的应用和发展;组织实施电子商务人才培训;承担电子商务项目引进相关工作;承担广元市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2、 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广元市商务局2023年重点工作
1.实施消费基础建设行动
(1)打造城市商圈。优化城市商圈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商圈更新改造与城市更新相结合。围绕商业综合体、特色商业步行街规划打造一站式消费商圈、智慧商圈,利州区主城区持续培育打造“一核两中心三极”商业体系,各县区至少打造一个核心商圈。
(2)改造提升商业步行街。鼓励支持各县(区)对标国家级、省级步行街标准对本地步行街进行改造提升,打造各具特色的步行街2条以上,推动步行街成为促进消费升级的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载体。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商业步行街的给予财政资金奖励。
(3)激发夜间经济活力。按照凸显城市风貌和特色、提升城市活力、拓展消费空间、完善消费服务、促进城市经济更加繁荣的工作目标,支持各县区围绕“夜食”、“夜游”、“夜购”、“夜娱”等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活动。利州区以“嘉陵商圈”为核心,围绕“两江四岸”打造一批特色夜间经济集聚区,培育“利州九点半”夜间经济品牌。其他县区至少完成1个夜间经济集聚区打造。
(4)建立健全县域商业体系。深入推进苍溪县、剑阁县“县乡村三级商贸流通体系”“乡镇生活超市改造”等县域商业项目建设。积极指导旺苍县编制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力争年底前启动实施。鼓励提升改造3个县(区)级商业综合服务中心,支持打造10个乡镇商贸中心,改造提升20个村级连锁商店、便利店。完成旺苍县、剑阁县农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建设,力争全市建设改造10个以上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
(5)打造数字消费新场景。支持各类企业运用5G、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新技术构建形式多样的线上消费场景。支持传统零售企业数字化转型,引导企业加快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和跨界融合,积极发展智慧街区、智慧商圈、智慧商店。鼓励青川海伶山珍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广元万农合创科技有限公司和广元七绝、广供天下等电子商务企业挖掘用户需求,大力发展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生鲜电商等新业态。加快建设广元市电商产业园,培育电子商务集聚区,积极推荐有条件的市场主体申报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企业,对首次评定为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企业给予财政资金奖励。
2.实施消费提质扩容行动
(6)大力开展消费促进活动。按照“一季一主题、月月有活动”原则,结合元旦、春节、五一、女儿节、中秋、国庆等传统节日消费热点和消费旺季,组织县区因地制宜开展各类大型促销活动,支持相关协会和商家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在店外或有条件的公共活动场所开展促销活动,简化相关促销活动审批,营造包容有度的营商环境。各县区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促销活动。
(7)实施会展品牌提升工程。发挥广元经开区会展创新发展引领区作用,改善会展基础条件,提升配套服务功能,积极承办国内或区域大型会展,做大做强商务会展,推动会展市场化、专业化、品牌化。结合地域文化,融合线上线下,突出大宗消费,重点打造女儿节广元特色商品展、川陕甘汽车博览会、家装博览会等一批特色区域会展品牌,各县区举办大型会展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场、全年不少于4场。
(8)推进“老字号”创新发展。实施“老字号”提质增量工程,建立保护发展“老字号”企业的支持体系,增强“老字号”企业自主创新和市场竞争能力。引导“老字号”企业连锁化、规模化发展,鼓励“老字号”企业进驻步行街区、商业综合体等商圈。对新认定的中华“老字号”、四川“老字号”企业分别给予财政资金奖励。
(9)促进大宗商品消费。扩大汽车消费,持续开展汽车“五进”活动,整合政府、银行、企业资源,通过发放购车补贴、购车返券、购车享利息优惠、购车直降等开展让利惠民促销。推动汽车以旧换新,完善报废汽车回收利用体系,促进汽车更新消费。依托汽车行业协会、二手车行业协会,支持打造精品汽车展,开展汽车品牌下乡活动。扩大家电消费,组织家电生产厂商和大型家电流通企业开展联合促销,鼓励家电下乡。扩大家居建材消费,组织本地家居建材生产企业建立产业联盟,创新营销模式,提升消费体验。探索汽车、家电、家居等大宗商品融合消费模式。
(10)持续做好“广元美味”推广。以商业步行街为载体,以餐饮美食为重点,融合商文旅资源,促进餐饮业复苏繁荣。高水平开展好“广元美味”美食嘉年华活动、餐饮发展研讨会、食厨产销对接会、广元名厨结对帮扶等专题活动。鼓励支持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我市餐饮业进一步向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转型升级,助推乡村振兴。积极做好“味美四川”川派餐饮省级、市级天府名厨、天府名店评比工作,认真做好“蜀道英才”广元名厨评比活动,不断夯实广元餐饮业发展基础。开展好“广元美味”餐饮公共品牌杭州、西安、成都等市场推介活动,不断扩大“广元美味”餐饮公共品牌市场影响力。
(11)扩大消费品进出口。抢抓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实施等重大机遇,加快建设“一带一路”进出口集散中心,启动保税物流中心(B型)前期工作。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国内外知名展会,积极抢抓国际订单,扩大优质消费品进口。支持企业拓展国际市场,通过跨境电商平台拓展业务渠道,在国(境)外建设境外分支机构、零售网点、批发中心、售后维修网点等营销平台,提升“广元造”产品国际市场份额。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深入实施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
3.实施市场主体培育行动
(12)培育企业“进规上限”。进一步开展“个转企”工作,全面开展生产加工型企业主辅分离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动态跟踪、顺利入统”。鼓励各县区设立“转企升规”专项激励资金,积极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支持服务业企业和批零住餐企业进规入统,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确保全年新增规上限上企业75户以上。
(13)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坚持市、县领导干部联系重点企业制度、限上、限下企业联络员制度,及时有效解决企业发展经营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已纳入重点企业库的商贸服务业企业(单位)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依其贡献给予资金奖励。加强大企业大市场培育,培育零售额1亿元以上企业15户、5亿元及以上企业1户。
(14)推动行业协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商务领域行业协会“桥梁”和“纽带”作用,重点支持汽车、电商、餐饮等行业协会自身发展,对行业协会牵头组织的会展、市场拓展、招商引资等活动,给予财政资金奖励。要密切交流合作、加强业务指导、做好服务管理、完善评价监管、主动放权赋能,为行业协会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15)精准对接市外市场。实施“走出去”等市场拓展活动,每年实时更新《“广元造”系列产品企业名录》,按照产量大、质量优、销路好原则,明确十种产品作为推动进入市外市场的主打产品。依托杭州及东部地区大城市消费市场,精准对接我市主导产业及特色产品。支持川珍实业、万龙合创等龙头企业,整合产品、渠道、物流、市场等资源,在全国重点城市建设“广元造”产品专区、专柜、专店,根据建设面积、销售额等给予财政资金奖励。每年各县区建设专区、专柜、专店不低于10个,与杭州、成渝等开展产销对接活动不少于2次。
(16)优先使用“广元造”产品。大力实施消费帮扶,鼓励全市政府机关食堂、公务接待等继续坚持优先选用“广元造”产品,各级预算单位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预留食堂食材采购份额,在“832”平台上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鼓励市内酒店、茶楼和接待服务场所优先使用“广元造”产品。积极搭建“广元造”产品与市内商超对接平台,扩大上架率。
(17)强化线上营销推广。持续开展广元直播电商节、“云上秦巴”电商年货节等区域电商活动,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全国网上年货节”、“川货电商节”等线上活动,不断扩大“广元造”产品销售市场份额。深入实施东西部协作战略,依托杭州及东部地区大城市消费市场,精准对接我市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积极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博览会”等品牌展会,推动“广元造”产品拓展东部地区市场,对电商企业“走出去”,参加省内外品牌展会给予参展费用一次性财政资金补助。
5.实施商业企业盘活行动
(18)开展企业盘活复产。对清查摸底出的重点商贸企业,各县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分类制定盘活方案、建立盘活台账、落实专人联络,有效助推关停企业恢复经营。
(19)加快商业综合体盘活处置。落实金橄榄广场、城南时代广场等困难商业综合体一对一服务机制,指导企业做深做细定位、业态规划、营销活动等协调服务工作,帮助处置遗留问题,力争主城区至少盘活2个、各县区分别盘活1个商业综合体。持续帮助招引VR体验、亲子娱乐等体验式消费业态,支持利用闲置室外场地开展展会促销活动,力争全市商业综合体商业空置率2023年下降至30%以下。
(20)培育壮大商品市场。建立完善重点市场联系机制,加快完善川北国际汽车城、川陕甘农产品交易市场等商品市场基础设施配套,引导出台更加优惠的招商政策,吸引市内外企业入驻。持续推进业态调整,贯彻落实《支持市主城区商业业态调整六条政策措施》,对在时限范围内退城入园的限制业态商户给予奖励补助,积极培育经营特色突出、产业链供应链服务功能强大、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百亿级商品市场,力争2023年全市商品市场营业额平均增长10%以上。
5.实施外贸提质增量行动
(21)扩大对外贸易规模。持续推动外贸数据回流,扩大重要商品进口,拓宽优质消费品、先进技术、重要设备、关键零部件和重要能源资源进口渠道,积极引导更多的生产企业实现原材料、技术设备自营进口。积极引进培育1家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本地中小企业开展外贸综合服务,畅通国内外渠道,拓展外贸综合服务内涵与外延。对进出口额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与给予财政资金奖励。
(22)培育外贸主体队伍。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培育2-3家重点龙头企业,发挥创新引领作用。推进企业品牌建设,支持企业提升产品研发、生产制造、品牌营销能力,开展国际认证、商标注册专利授权。落实重点企业“一企一策”,开展困难问题会商。结合省“千户外贸企业培育工程”,实施外贸主体培育计划,整合支持政策,强化企业培育,鼓励有条件的内贸企业“走出去”拓展国际市场,力争新增外贸实绩企业10家。对企业首次实现出口给予财政资金奖励。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商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主要包括:广元市商务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商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农林水支出。广元市商务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1026.74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79.75万元,扣除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204.51万元,增长24.87%,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办公设施设备采购和市场拓展专项经费以及在职人员基础绩效奖和退休人员绩效补助经费拨款。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商务局2023年收入预算1026.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26.7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商务局2023年支出预算1026.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4.28万元,占91.97%;项目支出82.46万元,占8.0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商务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26.74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79.75万元,扣除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204.51万元,增长24.87%,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办公设施设备采购经费及人员经费拨款。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26.7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0.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4.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05万元、农林水支出5.4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商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26.74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04.5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办公设施设备采购经费及人员经费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0.75万元,占64.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4.85万元,占26.77%;卫生健康支出24.63万元,占2.4%;住房保障支出61.05万元,占5.95%;农林水支出5.46万元,占0.5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583.7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社会福利和救助、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离退休费、办公经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77万元,主要用于:促消费、市场拓展、项目资金争取、办公设备购置以及代管企业离退休人员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203.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71.6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4.6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46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经费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61.0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商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44.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6.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28.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商务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5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94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0.4万元,减少20%。
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6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相比减少0.4万元,减少20%,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商务目标工作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0.26万元,减少5%。
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4.94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相比减少0.26万元,减少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2022年相比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4.94万元,与2022年相比减少0.26万元,减少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4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要通信。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3年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安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商务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商务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广元市商务局下属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8.26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56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广元市商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施设备购置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广元市商务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广元市商务局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7条,涉及金额1026.74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专项项目共计6个,涉及金额82.46万元。(详见附表)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2: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