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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贸易、外商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国内贸易、外贸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制订全市商务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按要求承担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第三方物流发展,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研究提出引导市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编制相关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
(四)承担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酒类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六)促进外贸增长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导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和出口加工区的业务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八)拟订应对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的对策措施,加强与自由贸易区、港澳台地区以及市上经济合作区域的商贸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负责外国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常设广商代表机构的管理。
(九)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等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牵头开展对外贸易调查、产业损害调查和对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反垄断审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和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十)指导全市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等。
(十二)管理我市赴境外举办的各种商品交易和经贸推介活动,指导监督管理以广元市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十三)规划全市商务系统电子政务、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发展。
(十四)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三大活动”市场拓展成效好。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稳增长各项政策措施,积极组织开展“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川货全国行”市场拓展活动近百场次,举办大型促销活动30场次,累计参加企业近2000户,实现销售13.7亿元,签订意向合同金额近10亿元。拓展西北市场,在西安、陇南、乌鲁木齐、喀什、汉中开展“广元造”产品推介会5场,实现现场销售收入4200余万元,签订意向合同金额8.3亿元。组织22家外贸企业参加“万企出国门”活动,签订意向性协议5000余万美元。
(二)消费需求稳步增长。1-10月,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64.24亿元,同比增长11.5%,增速居全省第13位。从城乡市场看,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1.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1.7%,乡村市场快于城镇市场0.3个百分点。从行业来看,批发业销售额增长11.6%;零售业销售额增长11.3%;住宿业营业额增长17%;餐饮业营业额增长11.8%,住宿业增速分别快于批发业、零售业和餐饮业5.4、5.7、5.2个百分点。 全市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达到421家,比去年增加26家。今年培育限上企业32家,目前已申请入库企业19家,报统计局待审,12月底拟再申请入库企业7家。
(三)电子商务实现新发展。深入实施电子商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促进电子商务与传统商贸业的融合发展。“京东商城广元馆”、“淘宝特色中国广元馆”、“阿里巴巴广元馆”“亚马逊广元馆”、逢集网、七绝商城等平台,大力开展网络市场推广活动,深入推进工业品、农产品产销对接。青川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正加快推进,今年又成功申报苍溪县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和利州区为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目前已基本建成电商产业园区2个,电商孵化基地5个,镇乡电商配送服务站点48个,农村电商配送点109个。拥有电子商务经营企业195家。前三季度,全市网上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31.4%。
(四)对外开放实现新拓展。认真落实“251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积极开展“一带一路”课题调研。加强与沿海城市商务部门的对接联系,与江苏南通、浙江宁波等地达成意向合作协议,通过“借船出海”的方式,助力广元企业“走出去”。积极引导和鼓励我市电商企业与跨境电商试点诚市电商企业合作。广元七绝电子商务公司、广元京东馆、广元秦巴土特产销售公司先行先试设立O2O进口商品体验店,目前广元秦巴土特产销售公司已基本建成。
(五)消费环境持续改善。加快推进消费领域改革,充分挖掘消费增长潜力。万达广场、国际商贸城、国贸广场等一批商贸物流设施营运良好,主城区“四大商圈”初具规模,成功引进苏宁电器、国美电器、永辉超市及世界500强麦当劳、肯德基、屈臣氏等国内外知名企业、知名品牌入驻,丰富了商业业态,提升了我市商业层次和品质。
(六)服务业保持稳定增长。前三季度,实现服务业增加值181.69亿元,增长8.5%,增幅排全省第8位,排川东北五市第2位。支撑GDP核算的14项指标,除证券交易额同比下降53.2%外,其余13项指标保持稳定增长。保费收入、商品房销售面积、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邮政业务总量、电信业务总量5项指标增长超过20个百分点。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36.1%,较去年同期增长1个百分点。服务业税收收入22.79亿元,同比增长0.2%。服务业投资295.98亿元,同比增长7.3%,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63.4%。培育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44家。
(七)优化营商环境促发展。协调组织全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查处商标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案820件。开展清理违规发售和购买商业预付卡专项行动,加强零售商供应商关系监管和商务领域诚信建设。强化商务综合执法工作,加强典当、拍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特种行业监管。建立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加大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积极推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公开权力清单,落实“一个窗口”集中办理,开展“一站式”服务,开设审批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投资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八)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推进。加强对帮扶村的基础设建设,解决出行难、行路难、饮水难问题,搭建农产品交易平台,启动了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加速推进产业发展,坚持“长短结合,合作社(企业)带领,大户带动”发展模式,积极发展核桃产业。探索集体经济发展,划拨帮扶资金23.8万元,建立大棚养鸡项目和肉牛养殖项目,并将该资金作为青松村集体资金入股该项目,实现集体经济增收。从严推动班子建设,引领带动全村产业发展。发挥商务部门自身势,加强与商贸企业协调,积极引导商贸企业参加扶贫工作,组织企业捐赠20余万元支持青松村脱贫。
二、部门概况
市商务局下属二级单位一个,其中行政单位一个,其他事业单位一个。
市商务局局机关编制数35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工勤岗5人。2016年末实有在职人员35人,其中:公务员30人,工勤人员5人。
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事业编制数7人,2016年度末实有在职5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市商务局本年收入合计1536.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6,11万元,占100%。 2016年市商务局本年支出合计1148.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7.98万元,占63%;项目支出420.26万元,占37%。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市商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809.18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36.94万元,下降7.0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商务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9.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9%。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583.31万元,下降34.8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市商务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9.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1.07万元,占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42万元,占9%;医疗卫生支出32.71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33.47万元,占3%;交通运输支出8万元,占0.07%;涉外发展服务支出15.07万元,占1.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901.07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99.42万元,完成预算100%,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32.71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33.47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5.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 车辆购置税用于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项):2016年决算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6.商业服务支出(类)涉外服务支出(款) 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5.07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市商务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7.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5.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42.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商务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8.8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8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5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5万元,完成预算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规范公务接待和实行公车改、规范公车制度。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5.97万元,下降3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3.77万元,下降66.9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1.03万元,下降38.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7万元,下降10.96%。减少变动的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规范公务接待和实行公车改革、规范公务用车制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86万元,占6.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52万元,占60.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5万元,占9.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1.86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开支内容包括:国外城市间交通费、公杂费(是由省委组织部组团赴美国参加“产业园区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52万元,其中:
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52万元。主要用于到旺苍县燕子乡帮扶村、各类展会、节会、中欧班列、蓉欧班列、省厅的出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9.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923人,共计支出9.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绵阳市商务代表团考察我市农村电商发展6710元,电商论坛及拓展会10881元,接待京东考察团17000元,甘南藏族自治州政府代表团来广调研4020元,卓新集团一行到广元向市长汇报工作4070元,浙江大学赴广元港调研1489元。全市商务工作会及省厅调研商务发展精准扶贫工作8438元,人民大学来广商议“十三五”规划编制及调研4144元,省厅来广开展对外劳务合作立法调研2190元,军转干部座谈会(二次)968元,商务工作座谈会1436元,绵阳来广考察接待900元,市场运行形势分析座谈会3114元,全市外贸培训用餐6376元,绵阳海关来广接待860元,四川省商务厅来广调研3057元,邀请市纪委特邀监察员到青川调研电子商务进农村1858元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市商务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5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市商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2.73万元,比2015年增加15.2万元,增长11.9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市商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商务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13(项)0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13(项)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13(项)03机关服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13(项)04对外贸易管理:反映商贸部门对外贸易管理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13(项)05国际经济合作:反映商贸部门国际经济合作管理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13(项)06国际经济合作:反映商贸部门外贸管理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13(项)07国内贸易管理:反映商贸部门国内贸易管理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13(项)08招商引资: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13(项)50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13(项)99其他商贸事务支出,反映出上述项目以外用于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参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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