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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合规经营指南

发布机构:秩序与法规科 发布时间: 2023-09-01 11:12 字体: [ ]

(监管部门: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要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法律法规要求,规范经营行为,合法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务。

【主体资格合规】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应当取得回收资质,报废机动车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认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符合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存储、拆解场地,拆解设备、设施以及拆解操作规范;

3.具有与报废机动车拆解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拟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提出申请。

【经营行为合规】

1.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将注销证明转交机动车所有人。

2.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应当逐车登记机动车的型号、号牌号码、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等信息;发现回收的报废机动车疑似赃物或者用于盗窃、抢劫等犯罪活动的犯罪工具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3.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不得拆解、改装、拼装、倒卖疑似赃物或者犯罪工具的机动车或者其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以下统称“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

4.回收的报废机动车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拆解;其中,回收的报废大型客车、货车等营运车辆和校车,应当在公安机关的监督下解体。

5.拆解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经过再制造予以循环利用;不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应当作为废金属,交售给钢铁企业作为冶炼原料。

6.拆解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以外的零部件符合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等强制性国家标准,能够继续使用的,可以出售,但应当标明“报废机动车回用件”。

7.拆解报废机动车,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环境,不得造成环境污染,

8.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利用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拼装机动车,禁止拼装的机动车交易。

9.除机动车所有人将报废机动车依法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外,禁止报废机动车整车交易。

【治安管理合规】

1.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有必要的财物保管设备和治安防范设施;

2.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有依法需要配置的身份证件识别、治安信息采集传输设备;

3.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设立内部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保卫人员,有健全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

【环保手续合规】

应当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项目竣工后,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做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核发有排污许可证的,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落实自行监测。执行报告编制提交等相关规定。同时,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等相关规定要求,做好危险废物的规范化暂存,处置和台账记录。

【废物管理合规】

1.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2.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危险废物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报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3.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应当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规定。

4.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市商务局:0839-3262453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嘉陵路65号

市市场监管局:0839-3311156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二段686号

市生态环境局:0839-3310888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795号广元国际酒店斜对面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0839-3287091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土桥街与莲花路交叉口西120米

市公安局:0839-5207508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建设路61号

市交通运输局0839-3263541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人民路南段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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