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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商务局职能简介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贸易、外商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国内贸易、外贸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制订全市商务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要求承担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第三方物流发展,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研究提出引导市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编制相关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
4.承担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酒类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5.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6.促进外贸增长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导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和出口加工区的业务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7.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8.指导全市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
9.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等。
10.管理我市赴境外举办的各种商品交易和经贸推介活动,指导监督管理以广元市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11.贯彻落实国家、省电子商务发展方针政策,拟定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统筹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拟定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和市场拓展等方面的应用和发展;组织实施电子商务人才培训;承担电子商务项目引进相关工作;承担广元市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2.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广元市商务局2024年重点工作
1.进一步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运行调度机制。充分发挥服务业办统筹协调职能,严格落实“周监测、月分析、月调度、月通报”和特殊时期每日调度工作机制,形成市服务业办对指标牵头部门及县区、指标牵头部门及县区对辖内区域、行业部门分层分级定期调度机制,市服务业办会同市委目标办定期通报调度情况。二是构建服务业产业体系。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深入实施服务业赋能融合计划。推动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科技信息等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高端化发展,促进商业贸易、文体旅游、医疗康养等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升级,强化人力资源服务、大数据服务、生态环保服务、专业服务等新兴服务业引领驱动,培育构建“334”现代服务业新体系。三是强化政策支持力度。持续落实《十条措施》激励,尽快出台广元市服务业市场主体“三上”政策,重点支持月度入库、个转企、分转子等方向。高质量筹备召开全市服务业发展大会,对经济贡献突出的服务业集体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提振服务业企业信心。四是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深入实施商贸服务业企业“千户培优”行动,坚持市、县领导干部联系重点企业制度、限上、限下企业联络员制度,及时有效解决企业发展经营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五是强化服务业统计基础工作机制。会同成员单位做好行业单位统计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完善统计基础及财务资料。
2.进一步推动消费市场提质扩容。持续实施“消费促进年”,坚持“扩内需、稳增长、促消费”战略,以开展七大行动为抓手,推动消费持续扩大。一是稳定和扩大传统消费,积极争取2024年“蜀里安逸”消费券发放工作,围绕“元悦春”“元夏夜”“元秋荟”“元乐冬”四个季节主题,联动县区、部门、企业开展“乐购广元”系列消费促进活动500场以上,重点打造川陕甘第五届汽车博览会、广元市第五届家装博览会等大型会展促销活动,持续开展新能源汽车“五进”活动,实施二手车销售奖补,大力推动汽车、家电、家居“以旧换新”。二是加快推进“川北美食之都”创建。持续提升“广元美味”品牌影响力,加快推进“烟火利州十二坊”特色街区改造提升,高质量办好2024“广元美味”美食嘉年华活动,持续开展各类餐饮“十佳”评比活动。三是大力发展数字消费。持续办好“云上秦巴”电商年货节、川陕甘直播电商节、直播达人带货大赛等活动,不断扩大“广元造”产品销售市场,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四是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加快推进“月坝花前月下消费场景建设项目”、“青川县4A级青溪古城提升项目”等省级消费新场景建设,充分释放消费带动力,支持县区做好2024“蜀里安逸”省级消费新场景、消费创新发展引领县申报工作。
3.进一步推动外向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促进贸易与产业相结合。依托我市优势重点产业,特别是推动经开区绿色铝产业链条延伸发展,带动产业链上游相关零部件、原材料扩大进口,促进下游半成品、成品扩大出口。二是提升开放平台功能。充分发挥国家级开发区、广元国际铁路港、国际班列、海关监管作业场所、铝锭贸易中心等开放通道和平台的作用,通过经贸交流、投资促进、产业推介等活动引进一批外向型生产企业,鼓励在广国企做大进出口规模,扩大大宗商品和消费品直接进口,持续开展进口消费品进机关、进商圈、进社区系列活动。三是丰富对外贸易方式。依托杭广东西部协作,积极建设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和示范地。开展跨境电商海外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积极引进跨境电商平台企业,鼓励支持企业通过跨境电商拓展市场。培育和引进市场采购企业,推动“一区一品”合作样板区(县)建设。四是实施“百企领航.千企升级”外贸企业培育计划,整合资源推动本土企业做大外贸业务,支持引进知名外综服企业,培育一批垂直型、细分型外综服企业。五是开展四川自贸试验区协同改革先行区调研。
4.进一步推动产业项目加快发展。一是要抓项目投资保障。各县区要落实人员、经费,明确工作职责,加强项目招引力度,锚定目标对接一批企业,围绕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等重点行业,考察对接盒马生鲜、华润万家等知名零售品牌企业,大力引入智慧供应链中心项目。今年要将商贸物流领域项目投资工作目标任务逐一细化分解到各县区,实行“清单制+责任制”,月调度、季考评,全面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统筹推进南河商业综合体、剑阁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旺苍县域商业体系等项目建设。依托服务业重大项目、重点区域,推动服务业集群集聚发展。持续加强向上争取对接,要坚持市县区联动、部门协作,积极对接省厅项目处室,力争2024年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省级消费新场景、消费创新发展引领县、省级高品质示范步行街、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激励县、全国县域商业领跑县、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项目上有新突破。三是想方设法盘活一批困难项目,提升为企服务质效,常态化开展困难问题会商会,力争金橄榄广场、经开区红星美凯龙等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四是激发行业协会发展活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指导、协调、规范行业发展方面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商务局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仅包含商务局机关预算。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商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商务局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116.14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9.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经费和现代商业贸易产业专班工作经费拨款。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商务局2024年收入预算1116.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6.1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商务局2024年支出预算111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2.88万元,占91.64%;项目支出93.26万元,占8.3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商务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116.14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9.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经费和现代商业贸易产业专班工作经费拨款。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6.1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1.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2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商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16.14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89.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经费和现代商业贸易产业专班工作经费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1.57万元,占85.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97万元,占6.81%;卫生健康支出24.38万元,占2.18%;住房保障支出64.23万元,占5.7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858.3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社会福利和救助、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离退休费、办公经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劳务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93.26万元,主要用于:促消费、市场拓展、项目资金争取、乡村振兴、现代商业贸易企业产业专班及代管企业离退休人员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75.9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4.3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64.2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商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22.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88.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134.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商务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5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94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商务目标工作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24年单位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4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保障机要通信。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4年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安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商务局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商务局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广元市商务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4.4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6.23万元,增长4.63%。主要原因新增人员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广元市商务局未安排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广元市商务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广元市商务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0个,涉及预算1116.14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0个,涉及预算 888.39万元;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134.49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93.26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