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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21年财政拨款部门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贸易、外商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国内贸易、外贸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制订全市商务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要求承担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第三方物流发展,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研究提出引导市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编制相关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
4.承担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酒类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5.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6.促进外贸增长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导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和出口加工区的业务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7.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8.拟订应对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的对策措施,加强与自由贸易区、港澳台地区以及市上经济合作区域的商贸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负责外国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常设厂商代表机构的管理。
9.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等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牵头开展对外贸易调查、产业损害调查和对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反垄断审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和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10.指导全市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等。
12.管理我市赴境外举办的各种商品交易和经贸推介活动,指导监督管理以广元市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13.规划全市商务系统电子政务、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发展。
14.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主动担当尽责,慎终如始抓好商务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
(1)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积极应对疫情防控新形势,坚决扛起商务领域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坚持“人”“物”“环境”同防,毫不松懈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建立完善市、县联动的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坚决守好商务领域疫情防控“大门”。
(2)推动防控措施落实落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熟练掌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商务领域重点场所、重点行业疫情防控指南,加强相关培训,抓好指南推动落实,指导商贸流通服务企业开展应急演练。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大型商超、农贸(集贸)市场、餐饮住宿、冷链食品场所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2.科学规划布局,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1)高质量编制“十四五”商务领域专项规划。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构建“4+6”现代服务业体系 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构建“4+5”现代服务业体系 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突出新发展理念,高质量编制完成《广元市“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广元市“十四五”综合物流枢纽建设规划》《广元市主城区商业业态布局规划(2021-2025年)》,积极谋划实施好“十四五”时期服务业发展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
(2)加快构建“4+5”现代服务业体系。推动出台市领导挂联“4+5”服务业产业体系责任分工方案、“4+5”重点产业培育方案。大力发展康养旅游、商业贸易、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等支柱型服务业,做大做强科技信息服务、商务会展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特色餐饮服务、家庭社区服务等成长型服务业,着力提升服务业发展层次和水平,以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带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3)着力打造中国西部商贸物流基地。以创建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为目标,加快构建完善物流运输通道、物流节点、城乡配送、物流信息标准化体系。编制川陕甘(广元)铁路港经济区发展规划,基本建成川陕甘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二期工程,加快建设中欧班列组货集散基地,广元·川陕甘高铁快运物流基地,加快广元铁路枢纽综合物流基地、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打造“四港五园多点”物流枢纽节点,提升完善现代物流枢纽能级。打造衔接京昆、兰海、广巴达高速的公路综合物流枢纽,建设七盘关公路物流港。推动广元港与南充港、广安港协同发展,加强与重庆果园港、万州港联动发展。加快建设广元货运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大力发展公铁水空多式联运服务。
3.着力消费能级提升,打造川陕甘区域消费中心城市。
(1)开展消费促进活动。立足本地市场,强化统筹协调,积极谋划消费促进活动,重点开展女儿节广元特色商品展、秦巴山区年货节、川陕甘第二届汽车博览会、房交会、女皇味道品鉴推介会等十大展会节会。深入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促进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若干措施的通知》,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促进家电家具家装消费,提振餐饮消费,补齐农村消费短板弱项,更大释放农村消费潜力。
(2)大力培育新型消费。鼓励发展线上线下融合消费新模式,促进传统销售和服务上线升级,商旅文体协同发展。引导培育网络消费、体验消费、智能消费、健康消费、绿色消费、文旅消费新热点。发展数字消费新业态,通过支付宝、饿了么等平台,打造餐饮、零售和生活服务业全面数字化升级促消费的主题活动。大力发展无人零售、无人配送、共享消费等新业态。
(3)打造区域消费中心。坚持扩大内需,发挥消费基础性作用。加快推进新兴消费商圈、便民消费圈建设、连锁便利店发展和人气旺口岸好的传统商业街区改造提升。完善市城区凤街、金橄榄广场、两江口、凤凰里金街配套设施建设,加快烟波坊美食城建设。开展“女皇味道”名菜、名小吃、名店评选,打造川北美食之都。鼓励发展假日经济、首店经济、夜间经济,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区域性消费中心。
4.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进一步深化市场拓展。
(1)深化成渝合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立足自身比较优势,找准定位和切入点,深化与重庆市商务委及与渝北区、合川区的合作,清单化推进双方在市场拓展、区域物流和电子商务、餐饮业发展等方面的合作协议落地落实。
(2)深化市场拓展。依托与成渝、浙江、广西防城港、甘肃陇南等地合作之机,加强横向协作、纵向联动,构建优势互补、资源互通的协作互动机制,推动“广元造”产品进市场、进商圈、进超市、进展会、进餐企,扩大“广元造”产品在对方市场的份额。利用川货出川、女儿节、云上秦巴山区年货节等大型展会平台,全方位多角度推介“广元造”产品,提升知名度,拓展客源市场。
5.搭建开放平台,稳定外贸增长。
(1)积极搭建开放型平台。以开发区为龙头,积极建设中俄国际合作产业园,推进国别园区建设。发挥好阿曼广元产品展馆作用,搭建“广元造”走向中东、阿拉伯国家的经贸平台。继续推进出口企业信用保险统保平台,解决小微企业实际困难和问题,助力企业大力开拓新兴国际市场。积极融入中欧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畅通“广元造”产品“走出去”国际物流大通道。鼓励企业参加云展会、境内国际性展会以及一带一路及东盟,南亚等国家和地区的经贸交流活动。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国内外著名跨境电商平台,支持企业在国境外建立国际营销网络,扩大出口贸易。
(2)优化外贸营商环境。深入调查摸底,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外贸企业困难问题会商会机制,专题研究解决问题;加强同外汇、海关、税务等部门协同,开展“单一窗口”等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技能;积极培育引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企业提供报关、国际物流等服务;充分用好与海关建立的跨境贸易营商环境联席会议机制,加快电子口岸建设,实现口岸信息资源共享,共同推进区域通关一体化。
6.加大企业培育,壮大服务业主体队伍。
(1)加大企业培育,抓好进规入库工作。推进服务业“三百工程”建设,实施服务业企业扶强引优计划。鼓励广运集团等重点企业争创国家、省级优秀服务业企业。制定服务业企业培育专项行动计划,力争1-2家企业纳入全省服务业百大重点培育企业。加强企业月度入库,推动大体量个体“个转企”,确保新增24户规上服务业企业,30户限上批零住餐企业。
(2)加强服务业质量品牌建设。积极推进质量强市、品牌强市建设,鼓励服务业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中华老字号”“四川省天府质量奖”,加快打造剑门蜀道特色文化旅游品牌、持续培育“女皇味道”餐饮业公共品牌、“广元七绝”特色农产品品牌,重点打造川陕甘汽车博览会、家装博览会、渝广美食·食材周等一批特色区域会展品牌,形成广元服务业特色优势品牌。
7.突出项目引领,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1)狠抓项目招商、储备和服务保障。建好储备台账、在建台账、招商台账三本台账,常态化储备商贸物流项目300亿元以上。力争菜鸟西南服务中心、明宇星级酒店、南河商业综合体等重点项目尽快落户广元。强化组织保障、考核保障、服务保障三大保障。落实局班子成员挂联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制度,严格逗硬、压实县区现代商贸物流业发展责任,为项目快速落地实施提供支撑保障。
(2)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川陕甘农产品交易中心、烟波坊美食城等重点项目建设,争取完成更多的实物量。依托服务业重大项目、重点区域,推动服务业集群集聚发展,打造现代商业贸易集聚区、现代物流集聚区、现代旅游集聚区,力争1个纳入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力争2021年成功申报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农商互联示范市项目各1个。
8.完善营销体系,持续开展消费扶贫。
(1)构建“1+7+N”电商营销体系。依托“3+5”百亿产业、“7+3”优势农产品品牌资源,积极推进农产品电商营销体系建设,搭建全市统一的农产品电商营销平台,构建“生产者—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电商平台(企业)—消费者”新型的电商流通链,引导种养殖大户、农民专合组织、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涉农电子商务企业等农村电子商务产业资源在线集聚,拉动农业生产、加工、仓储、物流等全产业链效率提升。
(2)大力开展消费帮扶。坚持把脱贫攻坚效益转化、成果巩固、群众持续增收作为重要抓手,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用活用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东西部协作、国省扶贫“三大”平台,全年实现“四川扶贫”标识产品销售不低于16亿元、“832扶贫”销售不低于2.5亿元。畅通以购代扶、“八进”活动、新兴零售“三条”路径。大力发展“农产品+餐饮”,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全年组织扶贫产品产销对接活动50次以上,实现扶贫产品采购不低于2.6亿元。
9.注重党建引领,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1)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好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和决策部署。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细化实化责任目标,切实把局党组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到实处。精心组织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准确把握百年党史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2)持之以恒推进作风纪律建设。强化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法治建设,推进“八五”普法宣传,树立法治观念,提升法治素养,深入推进商务系统依法行政。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作风纪律和效能建设,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从严从实管理干部,锻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干部队伍,创建风清气正的模范政治机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广元市商务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1个。我局总编制38名,其中行政编制26名,其他事业编制8名,工勤编制4名。在职人员总数39人,其中行政人员26人,其他事业人员8人,工勤人员5人;退休人员77人。
三、2021年财政拨款部门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788.56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635.74万元增长24.04%;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788.56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635.74万元增长24.0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752.8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37.07万元,公用支出115.74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35.75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65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采购费0.65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88.56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635.74万元增长24.0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82.86万元、上年结转5.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4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5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82.86万元,比2020年财政预算数635.74万元增加147.12万元,增加23.1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7.1万元,占78.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68万元,占7.88%;卫生健康支出23.49万元,占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0万元,占3.83%;住房保障支出50.59万元,占6.4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616.3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6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引进和招录,人员经费和定额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单位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办公经费、离退休等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0.7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8.02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编制时将出扶贫工作经费外的专项项目支出调整到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科目。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14.7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增加4.02万元,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增加。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退休人员活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46.97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9.57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单位缴纳部分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23.4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5.96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位承担部分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50.5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50.59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预算编制时将住房公积金由行政运行科目调整至住房公积金科目。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算实际较2020年增长13.1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一级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预算为3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将除脱贫攻坚经费之外的专项项目支出调整为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科目。主要用于市场拓展“三大活动”及促销费系列活动经费。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52.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7.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等支出。公用经费115.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7.2万元,较2020年预算10.2万元减少3万元,下降29.41%。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预算。其中:
(一)公务接待费2万元。2021年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2万元,较2020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33.3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继续本着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2万元。2021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2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广元市商务局核定车编1辆,目前实际车辆保有量为1辆。2021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万元,与2020年持平。
(三)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预算,较2020年预算数减少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2021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说明
广元市商务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商务局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广元市商务局单2021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15.74万元。较2020年92.92万元增加22.82万元,增长24.5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定额公用经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2021年,广元市商务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或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0.65万元,其中办公经费安排0.6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广元市商务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30.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0.7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详见附件。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八)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