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政权力、通知公告 >广元市商务局洗染业经营者备案办事指南

广元市商务局洗染业经营者备案办事指南

日期: 2020-10-14 来源: 广元市商务局 分享:
【字体: 打印

广元市商务局

洗染业经营者备案办事指南

办理地点: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区三楼市商务局 8号窗口广元市万缘新区玉潭路50号

窗口电话:0839) 5572115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预约办理、网上办理。

网上办事大厅:

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gys.sczwfw.gov.cn/

办事指南完整版获取方式:

B区大厅各楼梯口侧触摸屏、各窗口多功能服务仪

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gys.sczwfw.gov.cn/

微信关注“广元市政务服务中心”公众号点击“微信办事”

监督及政务热线电话12345     (0839)5572233

取件方式:现场取件。

一、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广元市注册的洗染业经营者进行备案。

二、 设定依据

1、权力来源(设立依据)

《洗染业管理办法》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环保总局令2007年第5号第五条:新建或改、扩建洗染店、水洗厂应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从事洗染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应当依法进行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四川省洗染业经营者备案实施办法》川商改〔2007〕46号第四条:《四川省洗染业经营者实施办法》(川商改[2007]46号)第四条;洗染业管理办法2007年第 5 号

2、申请条件依据

洗染业管理办法2007 年 第 5 号

3、申请材料依据

四川省洗染业经营者备案实施办法川商商改【2007】

四川省洗染业经营者备案实施办法川商改〔2007〕46号

三、 申请条件

申请人依法经工商登记注册,经营范围涉及再生资源回收。

四、 申请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1份

2、 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1份

3、《四川省洗染业经营者备案申请表》(一式两份,可到省商务厅领取或从省商务厅网站下载)。(原件2份)

五、数量限制

无限制

六、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决定→制证→颁发送达。(均在 8 号窗口)

七、办理类型及时限

即办件

法定时限:当日办结

承诺时限:当日办结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无

九、办理结果名称

《洗染业经营者备案》

十、注意事项

主办单位:广元市商务局
单位地址:广元市嘉陵南路65号 电话:0839-3262453
蜀ICP备20008106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42
川公网安备 510802020001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