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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提振消费品市场运行十条措施》的通知
http://swj.cngy.gov.cn/new/show/20260106085740009.html
2025年以来,中央和省级层面聚焦提振消费市场、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工作,印发了《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四川省贯彻落实国家〈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细化举措清单》(川办便函〔2025〕166号)、《关于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的若干政策措施》(川办规〔2025〕9号)等系列政策文件。2025年9月25日,省委召开研究部署进一步提振消费工作专题会议,要求进一步提振消费、扩大内需。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振我市消费工作的具体举措。
在此背景下,我市2023年出台的《促进消费恢复发展十条措施》已于2025年6月到期。原政策在提振市场信心、助力企业纾困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保持政策连续性和市场预期稳定,同时应对当前消费市场内需偏弱、增长动能不足等挑战,市商务局牵头研究起草了《提振消费品市场运行十条措施》,旨在对原有政策进行延续、优化与升级。
《提振消费品市场运行十条措施》共十条,主要内容包括支持消费基础建设、支持商贸企业拓展市场、发放消费券、实施首发经济激励、实施商贸业营收突破激励、支持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鼓励举办消费促进活动、支持品牌创新发展、支持打造川北美食之都、支持农特优产品营销推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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